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折旧如何暂估

折旧如何暂估

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,企业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折旧的暂估处理:

1. 暂估入账 :

将固定资产按照暂估价值入账。

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-暂估 贷:在建工程。

2. 计提折旧 :

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个月开始,按照暂估价值计提折旧。

账务处理为: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/生产成本/研发支出/制造费用 贷:累计折旧。

3. 竣工决算 :

当竣工决算完成后,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。

如果之前已经计提了折旧,这部分折旧不做调整。

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 贷:固定资产-暂估。

4. 折旧方法选择 :

固定资产可以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,如直线法、平衡递减法、双倍余额递减法或综合折旧法。

在暂估入账阶段,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基于预计使用寿命和原值。

5. 发票与暂估冲销 :

收到发票后,首先用红字冲销原来的暂估入账凭证。

然后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。

6. 摊销少提部分 :

如果正式入账时发现之前少提了折旧,不应补提,而是在剩余折旧年限内摊销这部分少提的折旧。

请注意,这些步骤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。务必遵循当地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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