折旧如何暂估
当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,企业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折旧的暂估处理:
1. 暂估入账 :
将固定资产按照暂估价值入账。
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-暂估 贷:在建工程。
2. 计提折旧 :
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下个月开始,按照暂估价值计提折旧。
账务处理为:借:管理费用/销售费用/生产成本/研发支出/制造费用 贷:累计折旧。
3. 竣工决算 :
当竣工决算完成后,根据实际成本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。
如果之前已经计提了折旧,这部分折旧不做调整。
账务处理为:借:固定资产 贷:固定资产-暂估。
4. 折旧方法选择 :
固定资产可以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,如直线法、平衡递减法、双倍余额递减法或综合折旧法。
在暂估入账阶段,折旧方法的选择应基于预计使用寿命和原值。
5. 发票与暂估冲销 :
收到发票后,首先用红字冲销原来的暂估入账凭证。
然后按照发票金额重新入账。
6. 摊销少提部分 :
如果正式入账时发现之前少提了折旧,不应补提,而是在剩余折旧年限内摊销这部分少提的折旧。
请注意,这些步骤可能因企业的会计政策和所在国家的会计准则而有所不同。务必遵循当地法规和企业的内部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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